发霉。
最关键的是,他在这里几乎交不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没有人喜欢浣熊镇的海,即使是夏天阳光明媚的日子,也不会有人在沙滩上晒太阳,更别提晚上开篝火晚会了——即使有,也是一群穿着黑袍的怪人围着篝火又唱又跳,并且他们拒绝比利的加入。
所以多数时候,他只是抱着排球沙滩上闲逛。
比利曾经尝试过到附近的社区交一些朋友,但那些孩子的爱好是电子游戏,一听说比利想到沙滩上玩,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片海滩很奇怪,每年都会淹死不少孩子。”有人告诉他,“你也离海滩远一点吧。”
“可是游泳不是学校里的必修课吗?”比利问,“而且浣熊镇还出了好几个有名的游泳运动员呢。”
“对啊,他们就是没被淹死那批。”
比利还是不明白:“如果大家都不会去那片海滩玩,那为什么每年还会淹死这么多人?”
“这就是这片海滩奇怪的地方了。”那个孩子耸耸肩。
渐渐的,比利开始烦躁,也不再去那片无聊的海滩了。
他开始喜欢上破开水面的感觉,看着池底的波光粼粼,幻想自己的背后是加利福尼亚热情的阳光。
浣熊镇真是一个无聊的、令人郁闷的小镇。
现在,他要把“无聊的”的这个限定词去掉,换成“恐怖的”。
比利抹掉镜面上的水雾,看到自己青灰色的皮肤,以及皮肤上隐隐的青斑。
哎,也不知道涂美黑液管不管用。
他又伸出舌头,细细清洗着口腔侧壁上的溃烂——很显然,那些腐肉是不会再自己长好了。
舌根处那一圈黑色的、锯齿状的缝合线条,如同一只被肢解的爬虫,狠狠地刺痛了他的双眼。
这样的痕迹在他的身上并不少见,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你已经不是人类了。
他这副摸样,都拜那个叫“霍莉?李”的女巫所赐。
她不仅杀人抛尸,还找了个恐怖的玩意来代替他,让布里格斯家差点就发生灭门惨案。
不过那些都过去了。
重要的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玩意?
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