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气候,穿过干燥寒冷的中亚,这群出去了七八个月的旅人,总算是到达了碎叶城。
一到到达大唐境内,大家歇下了所有的心里防备,这一路走得就更快了。
其实这么冷,大家应该赶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再回程,可李肖等不了了。
再等上三个月,那几头肥猪,就拉不动了。
所以就在西州城张灯结彩准备过年时,这只商队大张旗鼓的进了西州,因为这只商队太特别,所以一进入西州,就引起了西州军的警戒。
有骑兵,还长得这么潦草,难道是土匪?
而且还这么大大咧咧的准备进城,这是当西州军是摆设了吗?
接到了通知的高森赶紧驱马出了城,果真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这群显眼包,没有办法这群人实在是太打眼了,为首的是个比土匪还落魄的人,看不出年纪,只是脸晒得黝黑,胡子拉碴的,看上去起码半年没有洗澡了。
是的,现在西州军把自己收拾干净了,也开始以干净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李肖等人除了没收拾就是脏,中世纪的欧洲人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他们住的大部分客栈,都不提供泡澡服务,城市里的街道更是脏污横行,刚开始还是夏天,李肖等人在有河水的地方还能简单沐个浴,到后来气温也降低了,李肖自然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再洗澡。
于是臭着臭着,也就习惯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可有路引?”高森挥舞着手里的枪,指着李肖。
李肖一眼就认出来高森,这不是我的好哥们高森吗?
可是哥们,你怎么看上去这么干净,人也比半年前帅了,想想禁军跟西州军曾经一起浴血奋战过,后来彼此也认识了,李肖是禁军里面的小将,高森又是西州军的参将,两人都算是中高层干部,一来二去彼此也就熟悉了。
“高大哥!”李肖眼眶蓄满了泪水,走了这么久,总算是遇到亲人了。
天知道这一路有多艰辛,这一个月他都没吃过什么青菜,嘴巴都破皮了。
高森还记得李肖的,这小伙儿小小年纪,就在禁军里面混出些名堂,自然是有几把刷子的,但他走的时间太长了,李熙刚到西州城的时候,他跟着商人达西亚去了大食国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