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法律的意义(3 / 5)

,开始思考。

有了这份供词,基本上魏波和李强的犯罪经过算是清楚了,但光靠这个,还是无法给两个人定罪的。

因为犯罪现场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犯罪证据,供词要与证据相吻合,才能给嫌疑人定罪。

单一的供词是无法定罪的。

王雪倩怎么说也是警校毕业,她肯定也知道这一点。

“你手上获得了别的证据吗?”吴峰问道。

“当然,魏波交代完犯罪经过之后,趁我不注意,突然将手机扔进了他家的鱼缸,我马上就意识到他在毁灭证据,李强也想效仿魏波,被我拦了下来,从李强的手机中,我找到了大量的视频,他们将侵犯,虐待李芳的经过,都拍了下来,而且其中不光有李芳的视频,还有其他几个女孩子。”

“现在手机落在魏涛手里了吧?”

“你说的没错,我没想到魏涛在警局能这么无法无天,他的亲信当场将魏波和李强的手机砸碎,可能怀疑我转录了视频,连我的手机也被他们砸碎了。”

如果手机视频还在的话,就能作为直接证据,给魏波和李强定罪。

但是现在手机没了,案件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还有谁看过视频?能够充当人证的。”吴峰思索了一会,问道。

“和我一起去抓捕魏波和李强的,还有两个同事,他也看了视频,现在也跟我一样,被停职了,不过他们未必肯出庭作证,当他们知道我要抓的人是魏波和李强的时候,他们在现场都没敢动手,而且回到警局之后,魏涛就在警局等着,我怀疑是他们通风报信了。”王雪倩说道。

人证这条路也走不通了。

吴峰和王雪倩都沉默了下来。

一件原本十分简单的案子,在魏涛的阻挠下,变得艰难起来。

这就是保护伞的可恶之处。

罪犯得到了保护,可以继续逍遥法外。

受害者得不到正义,无法瞑目于酒泉。

警员主持正义,却受到了严厉打压。

在一手遮天的私权面前,正义也不得不暂时退避三舍。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吴峰问道。

“暂时还没想好,目前只剩下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