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第七次磋商爆了一个冷雷(2 / 3)

在日内瓦出现过、在叶霖的WiFi设备事件中被间接提及、在温德尔了解的黑名单上有一笔现在定位在了陈蔚霖的公司里。

这条链越来越短:林建平→陈裕康→陈蔚霖→何承继。

缩短到了两跳之内。

凌晨三点,李思远做了一个决定。

他给穆长准回了消息:

“让吴振邦向国安建议对亚太战略顾问的办公室做一次合法的商业尽职调查。不搜查、不打草惊蛇。以第三方尽调公司的名义查这家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历史变更记录、银行开户信息。特别是银行开户信息里的授权签字人。”

穆长准秒回:“收到。但商业尽调查到的信息不能直接用作刑事证据。”

“不用作刑事证据。用作方向引导看授权签字人的名字里有没有我们认识的人。”

周四上午九点,李思远在书桌前开始准备第七次磋商的材料。

周二上午九点,第七次磋商。

议题:第七章协议生效与签署程序。

这是最后一个实质性章节。第八章的附件和技术标准大部分内容施泰纳已经准备好了,审阅主要是格式和措辞确认。真正的硬仗在第七章。

温德尔开场后,施泰纳先读了第七章的框架草案三页纸。

协议的生效条件:五方代表在正式文本上签字,并在各自国内完成内部批准程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秘书处。当三方以上完成通知协议生效。

“三方以上”不是“全体”。

这是施泰纳在草案里埋的一个设计如果某一方的国内批准程序拖延或受阻不会阻碍整体框架的启动。

布朗看到这一条的时候,身体在椅子上往前挪了半寸。

“三方以上生效意味着即使美方的内部程序没走完框架也可以在其他四方之间先启动?”

“正确。”施泰纳的回答没有修饰。

布朗和莫兰低声交流了几句。

莫兰开口了。

“美方认为三方以上生效的门槛需要重新考虑。这个框架的全球公信力依赖于主要金融体系的全面参与。如果框架在美方缺席的情况下生效它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都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