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速度也能达到百公里以上,再考虑到那满满一箱油,这东西的破坏力可比寻常子弹大多了,堪称现代版陆上人操鱼雷。
本地暴走族最早出现在五十年代,当时的年轻人因经济困境及社会压抑,选择通过改装摩托车来宣泄情绪,从而形成这种非常叛逆的亚文化。
最初他们被称为“雷族”,因拆除摩托车消音器产生巨大噪音得名,后来开始以团体形式活动,于是又被称为“游行族”。
某种意义上与前世的鬼火少年存在异曲同工之处。
尽管讨厌扰民的傻瓜,但必须承认,机车这东西不愧是具备百年历史的工业造物,属实很有几分让男人无法移开视线的硬派机械美学。
哪怕被傻子骑着,至少看起来还是很帅的。
“明君喜欢摩托吗?”看到御剑一直注视着对方远去,百合香不由问道。
“单论车确实喜欢,毕竟看起来很酷,但自己骑就算了,我对这两条腿暂时没什么意见,不打算换用轮椅出行。”御剑收回目光,十分辛辣地讽刺道。
同时他也有点奇怪,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在意摩托车?
“而且,像那样在路上乱跑,威胁到的可不只是自己的命。”摇摇头,御剑刚想再说两句怪话,忽然表情一凝。
许是受到外界信息刺激,尚未理清的今生记忆忽然浮现出一段久远内容,好吧也不算太久远,大概就是国中二年级时期的事。
那时他因父母常年外出,约等于空巢留守儿童,于是……
尘封许久的记忆变得越发清晰。
然而,却是段黑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