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陈述他将被收养的事实。
几天后他就俨然成为了潘尼沃斯家的小少爷,繁多复杂的手续对一位位高权重的贵族来说等同于无,博诺就像是某位伟大英国作家笔下的主角一样,对自己身上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小心翼翼而无所适从,他那位便宜的父亲并不常常在家,但偶尔回来时七岁的孩子能感受到来自父亲的关心。
混血种往往会在童年时加速发育,在身体素质达到巅峰时维持很长一段时间,再以极其缓慢的速度逐渐下降,和普通人类山峰似的身体曲线完全不同,这也无愧于人类对龙血的贪婪。
当然早熟的不只有肉体,同样早熟的还有心智,博诺敏锐地感觉到了善意,于是孩子无意于对抗这种令人无措的幸运,顺从地接受着安排,短短一年就完成了文法学校的学业,随后以惊人的速度升学汲取各种知识。
或许是出于那天对医院的憧憬,在以十三岁的年纪即将进入巴黎大学就读的博诺选择了医学,在入学的前几天,他鬼使神差地回到了那片贫民区,这时候他看起来像是十六七岁的青年,光是身高都能够震慑曾经那个矮胖的店主。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博诺翻进了老板家的后院,也许最初他是想用这幅身体来还那位肥猪一顿胖揍,可在脚步声逐渐响起来的时候,在身体里躲了七年的恐惧又冒了尖,于是他捡起了孩童时练就的攀爬技巧,在极短的时间里又翻了出去。
临翻走的时候那片墙上还有只小猫,他记得很清楚,长得不算好看,黑白色的,花纹不规则,它趴在墙上优哉游哉地舔毛。
死胖子挪了进来,残忍地环顾了一圈没有发现闹出动静的小偷,只是在墙角看见了那只猫。
那是上帝的礼遇,这胖子想。
已经很少有流浪的孩子来偷他的面包了,即便是社会底层,生活也会随着时间缓慢地变好。
肥猪哼哼着返回了屋子,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些面包屑,那些面包屑既不新鲜也不香甜,带着没人要的陈腐气息,但对流浪猫来说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那些面包屑就像是很久以前那放在面包房无人购买的风干法棍,对饥肠辘辘的孩子来说是救命的东西。
胖胖的店主蹲在地上,嘴里发出一般人逗弄宠物的声音,极为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