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风云(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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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去把那个小子叫上来,我有事要对他说。”刘继祖皱了皱眉,如果是长得和刘建明一样帅的古惑仔,说不定有点时运,还能忍,但是长得和路人甲一样,这种扑街哪天就被人砍死街头了。

混乱的港岛,自己能力有限,还是帮一下吧

很快,一个身上有着刀疤,还有纹身的青年,被阿华带了上来,因为阿华经常出入写字楼,保安认得他,所以这次没有阻拦。

“你好靓仔,请坐,不要紧张,我这里不是社团~”刘继祖笑道,随后吩咐被他当成杂工用的秋堤,“秋堤,给这位先生倒杯茶。”

“老板,不知道您叫我上来,有什么事情?”年轻小伙刀疤,显得有点拘束,进了装修高档的写字楼,又进了这一整层都包下来的公司,还坐在真皮沙发上,显得全身不自在。

哪怕是面对他的老大,去砍人,面对条子,都没有这么不自在。

“我听黄导说,朱婉芳原本是学校里,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之所以欠下社团十万块钱,是因你而起?”刘继祖笑着问道。

“是是的。”

事情的起因,是刀疤喜欢朱婉芳,同时也有另外一个男的喜欢她,一直骚扰她,那个男的则是另外一个社团的小弟,然后外面被刀疤痛打一顿,警告那个男的不要骚扰朱婉芳。

最后就是那个男的气不过,掏出刀子想砍刀疤,然后两个人一番打斗之下,男的不小心被马路上的车撞死了。

因为是社团互砍才导致那个男的被撞死,所以当时刀疤带有一定责任。

结果就是朱婉芳的老爸,因为和另外的社团有点关系,所以同意让女儿上庭指正刀疤,朱婉芳乖乖女当然听从老爸的话了。

于是刀疤的老大潇洒,不得不推出了两个小弟顶罪,然后把一切费用都载在她头上,甚至抓了她回去脱光衣服拍照片,好在刀疤因为喜欢这个丫头,为其求情。

结果就是本来是受害者的朱婉芳,居然对这个害了自己的刀疤产生了一丝好感.

好吧,虽然这个古惑仔还算好人,但是他老大潇洒不是,逼着朱婉芳还钱,还不了就去卖。

古人诚不欺我,红颜祸水啊

“现在,她原本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