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竭尽心机的见面(求订阅!)(5 / 8)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3262 字 11个月前

。李光问:「兵哥,理由呢?」

张兵说:「英语老师那双眼睛有著某种特质,我每次和她对视都心慌,她的成熟风情对我更有吸引力。一人弃权,结果是3:2,周诗禾以微弱优势胜出。

听著6人议论纷纷,听著6人再次分派争吵,李恒有些恍惚,这周诗禾也是个有本事的啊,愣是隔空把这些荷尔蒙少年刺激得不要不要的中间,郦国义向李恒请教:「恒哥,我们宿舍就你跟女生接触最多,你觉得,追一个女生,她有什么样的表现就可以放弃了?」

李恒随口说:「连续约三次或写三封情书没反应,就可以宣告结束。周章明问:「为什么是三次?」

李恒道:「三顾茅庐听过吧,诸葛亮都没那么难约。」「我草!好有道理。」

一夜过去。

次日清晨,天才将将亮,李恒就张开眼睛爬下了床。

隔壁床的李光迷糊问:「恒哥,这么早你背个包去哪?」李恒说:「去首都。」

「呃。」李光眼皮子晃了晃,又闭上了,以为他在忽悠。

离开学校,李恒坐上了第一趟公交车,人比想像的要少,让他挑了个靠窗的前排位置,一路观光,不知不觉就到了机场。肚子有些饿,他买了一杯豆腐脑,买了一个包子和鸡蛋,简单糊弄完,又跑去买了一份报纸在候机室打发时间。

这年头能坐得起飞机的人,都不会太普通,搁社会这个大染缸里,要么有头,要么有脸,要么有头有脸。8:30,李恒跟著人流检票登机。他的座位很好,在头等舱中间位置

只是才落座,李恒就愣住了,感觉旁座的女人似乎在哪里见过啊,给他一股熟悉感。

女人身穿褐色风衣,里面是青衫,一眼就能分辨出布料很贵,质感非常好。长发飘飘,应该是做过的,发梢微卷,佩戴一幅很大的墨镜,把半张脸都遮住了,露出的半张脸犹如羊脂玉,十分白皙,彷佛映有淡淡的光泽。

衣服搭配十分洋气,修长圆润的双腿正叠在一起,翘著二郎腿,整个人显得时髦,大气。瞄一眼,熟悉感扑面而来。

再瞄一眼,熟悉感更甚,他敢断定,这女人应该在哪里见过。第三眼,有所察觉的女人把放在机窗外的视线收回,转向他。隔著墨镜同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