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改判(2 / 4)

周文炳沉默了一会儿。

“陛下,臣说实话,臣觉得重。”

“那你还这么判?”

周文炳抬起头。

“陛下,臣是京兆尹,臣得按律办事。”

“律条怎么写,臣怎么判。臣不能因为觉得重,就轻判。轻判了,以后别人伤了人,也要求轻判,那律条还有什么用?”

秦夜看着他。

“你说得对。可你有没有想过,那赵屠户就是一杀猪的,没读过书,脾气急,一时火上来动了刀。”

“他不是惯犯,不是恶人。判他杖八十,流三千里,他这辈子就完了。”

周文炳低下头。

秦夜站起身,走到窗前。

“周文炳,朕问你,那邻居怎么说?他认不认这个判?”

周文炳抬头。

“邻居倒没说什么。他说他恨那赵屠户,但也不想让他死。”

秦夜转过身。

“那你说,这事怎么弄?”

周文炳想了想。

“陛下,臣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说。”

“臣想着,能不能让赵屠户赔钱,赔邻居一笔钱,让他以后能过日子。”

“再罚赵屠户做苦役,修城墙,扫大街,干个三年五载的。”

“让他记住教训,也给街坊们看看,伤人得受罚。但不流放,不让他家破人亡。”

秦夜听完,没说话。

他走回御案后,坐下。

“周文炳,你这想法,律条上有没有?”

周文炳摇头。

“没有。律条上只写了怎么判,没写能不能改。”

秦夜点点头。

“那朕问你,要是这么办了,以后别人也要求这么办,你怎么办?”

周文炳想了想。

“臣可以定个规矩。头一回伤人,不是故意的,赔了钱,认了错,可以轻判。再犯的,不轻判。伤得重的,不轻判。对方不原谅的,不轻判。”

秦夜听完,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提起笔,在奏章上批了几个字:准周文炳所请,赵屠户赔钱,做苦役三年,不流放。

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