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案例分析题(5 / 7)

承担。 所以,计量技术机构承担不具备资质的全站仪的型式评价任务是 不正确的。

其次,在型式评价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符合《计 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要求: 1、“该技术机构 接受任务后,根据有关技术资料编写了型式评价大纲经实验室主 任审核批准后实施型式评价。”是错误的。错误之处有三点:

(1) 是首先应该考虑是否有国家统一颁布的型式评价大纲或计量检 定规程中是否有型式评价要求,如果有应该按大纲或计量检定规 程要求实施,如果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再编制型式评价大 纲;

(2)是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全面审查申请单位提交 的技术资料,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型式评价技术规范 拟定型式评价大纲;

(3)是型式评价大纲由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 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案例 8:2017 年 6 月初,公元集团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系“公 元”品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在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无果 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该企业 2016 年在南京地区的 销售额下降明显,在南京银桥、金桥、板桥红太阳等市场已发现 多家管材经营部销售假冒其品牌的系列管材。接到举报后,分局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持续摸排跟踪。

1、如果上述线索事实成立,应依据什么法进行查处?是一种什么样的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部门应如何组织查处?

案例 8

答:

1、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 此种行为应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构成一部和产品冒充 合格产品违法行为。

2、经分析,认为此线索很可能涉及一个有规模的制售假冒 管材销售网络团伙,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为确保案 件查处效果,根据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分局及时将该线索向南京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行了通报。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联合 进行依法办案。

案例 9:2013 年 2 月 20 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 A 厂 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