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尸体都停在大理寺洛阳分司的殓房里。
殓房在洛阳城的西南角,一间低矮的石屋,没有窗户,门一关就伸手不见五指。
上官楼让人点了好几盏灯,灯放在尸体的四周,把殓房照得通亮。
第一具尸体,周煜,全身烧伤百分之九十以上,皮肤碳化,四肢蜷曲,呈拳击姿态。
这是被火烧死的典型特征,肌肉遇热收缩,四肢自然弯曲。
口鼻内有烟灰,呼吸道有灼伤痕迹,说明着火的时候他还活着,在火场里呼吸过。
其他三具尸体跟周煜差不多,全身烧伤,四肢蜷曲,口鼻内有烟灰,呼吸道有灼伤。
乍一看就是普通的失火致死,没有任何谋杀的证据。
但上官楼注意到了死者手里攥着的那张纸。
纸是烧剩的,只有一小块,被死者攥在手心里。
手被烧得蜷曲了,手指死死地扣在一起,把那张纸牢牢地锁在掌心里。
不是死者自己攥的,是有人在他们死后把纸塞进他们手里,然后等着火烧起来。
火烧的时候肌肉收缩,手指扣紧,把纸锁在了掌心里。
凶手在利用尸僵伪造死者握纸的假象。
上官楼把周煜的手掰开。
手指的关节已经被烧得焦脆了,轻轻一掰就断了,骨头从焦黑的皮肤里戳出来,白森森的,跟炭黑的皮肤形成了刺目的对比。
她把那块纸从掌心里取出来,放在白布上。
纸是玉版笺,纸质白如凝脂,光如玉版,是上等的宣纸。
纸的边缘被烧焦了,中间还保留着一小块完整的部分。
完整的部分上写着一个字——“冤”。
她把这块纸凑到灯下仔细看。
字是用墨写的,墨迹已经干透了。
笔划的起笔和收笔都有明显的顿挫,说明写字的人握笔很用力,但不太熟练。
这个字的写法跟百花楼墙上那个血字不一样,那个字笔锋凌厉,是顾怀仁的手笔。
这个字笔锋生硬,是另一个人的手笔,一个不太会写字的人。
她在周煜的指甲缝里找到了别的东西。
指甲缝里有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