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你保证,我一定竭尽所能地推行改制,与你共同进退,你进我进,你若不退,我亦分毫不退!”
卢志听闻此语,大为动容,他望着眼前倒映着烛光的酒水,眼角亦有泪光闪烁,他随即将酒水一饮而尽,对刘羡一字一顿地回复道:“有殿下之信任,卢志纵是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
于是在接下来长达十个月的时间里,刘羡便与卢志反复推敲改制细节,以称帝之后的封赏为时机,推出了真正的第一轮改制。
第一轮改制的重点在于军队,此前卢志便已与刘羡议论过,想要保证军队的战力,要靠士卒的自觉,那是不可能且违背人性的。
尤其是在当下贵文贱武的时代风气下,人们往往仰慕袖手空谈的所谓清流贤士,而鄙视冲锋陷阵的猛将锐士。就连武将们也如此认同,以致于闲下来后,平时要去讨好士族,附庸风雅,这显然并不合理。
君主应该适当地用制度和奖赏来推崇军功,这样才能勉强达成文武对等的平衡。如汉高祖刘邦就主张,非军功者不封侯,这才有了大汉长久的尚武风气。
同样,刘羡虽然不可能在当下再重新恢复全民皆兵的军功爵制度,但以此为纲要,赋予军中将士一些地位与特权,并趁机改变军中的上下级制度,还是极为合理的。
卢志由此推出了勋爵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把军人的职务与爵位区分开来,职务归职务,军功归军功。毕竟汉军之中,有许多人是带着兵马加入刘羡麾下,然后刘羡再根据其领兵规模承认事实,赋予官职,但实际上,可能同一级别的职务,军功却相差许多。
因此,卢志认为可以借封赏的时机,推出一套切实计算军功的制度,为全军将士授爵。
他主张以刘羡河东起兵为起点开始计算功勋,将过往所参过的战事,按照敌我双方的人数规模,划分为大阵、上阵、中阵、下阵、小阵。然后如实记录每一战中诸将所起的作用,如统帅、斩将、夺旗、破阵、先登、谋策、监军等等,再评估这一战最后的收获,歼敌四成以上为上获,歼敌二成到四成为中获,歼敌二成以下为下获。
以此进行综合评估,便可得出诸将在每一战所得的戎勋。而计算得来的戎勋分为三十六命,每有三命进一爵。再将诸将所得戎勋进行